朝暮不是很懂这句话的意思,不解的望着小三,小三又对朝暮说:“父亲不要用这种表情看着别人,很危险的。”
画中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孩,说是七年前就丢了。画中的小孩总给朝暮一种熟悉的感觉,直到看见小孩左边脖子下的痣时,朝暮灵光一闪想起了昨天抱老二时,他在老二左边衣领下也看到了一颗痣!
朝暮并没在意他说的话,他们怎么可能是家人呢。家人是特殊的,只能是生他养他的那两位二老,每每想起自己父母人前夸他人后说他的样子,朝暮就感到难过。
朝暮静静的听着,老大能晋升也是好事。本来老大就不常回家,以后住在城里就更不用见到他了。
事实上就如这个客人所猜的那样,这座城不是很大,领主也不是个多大的领主。他甚至比隔葛莉莎的领土还小很多,但他胆子很大野心也很大。
他在酒馆包了第三层庆祝,对葛莉莎的辱骂不绝于耳。
想了一会,朝暮觉得每个人总有一些自己的烦恼吧,他觉得好的份老二不一定觉得好。这样想朝暮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,专心开店。
朝暮有些迟疑,气这种东西真的会自己消散吗?可朝暮私心里也不想去招惹小三,于是岔开话题:“可是他为什么生气?”
见老二震惊的模样,朝暮笑笑说:“让你见怪了,有家不能回很奇怪吧?”
客人略微有点失落,不过很快又重振神说:“没事,我猜也能猜到之后会发生什么。我跟你说,不是我,过几日带队的那个野小子就要晋升成队长了。”
这个客人是个常客,买书的同时经常过来和朝暮说话,每每说话的时候都会脸红。就算朝暮再迟钝也隐隐感觉到了一些,他尽量远离他。
“咳咳。”小三不知什么时候靠在门口,撇着嘴看过来。
很显然老二就是隔领主葛莉莎的小儿子,难怪昨天小三会说那样的话。只是老二份那么高贵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还不想回去?
“那个老不死的娘们快不行了吧,哈哈哈哈,这么急着把她小儿子找回去帮她对付那些豺狼虎豹!”
老二,老二是这里最温柔最善解人意的人。
老二的眼睛里除了惊讶还有惊艳,他突然抱住了朝暮。
刚走没多久,外面就传来蹄的声音。很快有个客人过来和朝暮八卦,“刚刚又抓到谋士了!还是两个,就在街那边,他好不好奇?我带你去啊。”
小三当看不见老二那么大个活人一样,直接过来拉着朝暮就走。走之前就警告的对老二说了一句:“不想回去就老实点,不然就回去争你的大领主!”
对于这点老二也没有绪的,只能猜测:“可能是他在怕父亲突然回家吧。”
“野小子?”朝暮想起老大来,还记得那次城门口的护城士兵就叫老大野小子。
果然,老二拍了拍朝暮的肩膀温柔的说:“不用担心,过一阵他就自己消气了。”
客人语气明显邀功:“就是那个每周都过来收保护费的野小子啊,无父无母的就是个孤儿,从小就跟着护卫队打架,之后又帮着城主收保护费不人事。现在好了,立了功又是领主的一号狗,领主能不给他晋升吗?”
“可是我回不去了啊。”刚说出口朝暮就后悔了,回不去家是件多么令人难受的事啊。特别是当自己亲口说出来的时候,朝暮简直无法忍住眼泪从眼眶出来。
朝暮:“不了,我还在上班时间不能离开这里。”
“活该!呸!高傲什么高傲,当她自己就有多清白
中午点的时候那两个人带着小三又来了一次,朝暮和他们聊了会,他们就走了。
看的朝暮莫名的不好意思,连忙放开了老二。
不过朝暮还是回抱了老二,轻声说:“谢谢。”
什么很危险?朝暮不是很懂,他不过是看一眼就危险了吗?
领主是个中年的男子了,因为常年不运动所以长的很胖。圆的脸颊在灯光下能反光,肚子大的衣服都支撑不住的样子。
第二天朝暮在书店门口发现了一张宣传单,很明显很昨天那两个外地人发的,因为上面写了葛莉莎的小儿子这几个字样。
“怎么会,我……我和父亲一样呢。别难过,以后我就是父亲的家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