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她吃完了,拿出手帕给她了嘴,然后把她抱起来准备回家。因为快要过年了,路边有许多卖对联和卖年货的,人人脸上都是喜气洋洋。这里也是要过年的,说起来还是因为她。
让她穿成个福娃的样子,是春华近来的爱好,要不是她嫌弃太重,春华还想给她套个银项圈,在套个银铃铛脚环。所谓入乡随俗,既然要隐于市,那就要的彻底一点。
人说红尘百丈温,最是让人留恋,张昭华这时候才有了些感悟。在天麓,那更像是人间仙境,永远美丽平静。
后来他们打败了黑暗生物,暂时把它们封印在了冥海里,那一天就被
“客官,你们的方面来了。”张昭华坐在苍穹的膝盖上,双手扒在桌子上等待着自己的馄饨。听到这声音,立即将注视着街边卖对联摊子的目光移到了面前。一大蓝边碗还冒着热气的方面,上面撒了些翠绿的葱花,让人看着就有胃口。接过苍穹递过来的筷子和勺子,呼呼啦啦的就开始享用起自己的早餐。
碗里升腾而起的热气熏的她眼里都是一层水雾,但是扑面而来的香味和热气在这样的寒冬里又特别的美好。对着勺子里呼呼的气,然后到嘴巴里面一口吃掉。摇摇脑袋晃晃脚,张昭华一副好不快活的样子。
自从暂时的住在这个宁静的小城里,她每天早上都会来这里吃大爷的独家方面,对春华那哀怨的目光视而不见。在人族大陆游历还有这个好,那就是到都有好吃的东西,那些各有特色的食物虽然比不上春华的食物致美味,但是都别有一番风味,有时候吃的不就是那个感觉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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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当初据说她和苍穹几个去了另外的世界之后,这里剩余的神族发现了进化出来的人族后,就开始教导他们各种事。包括文字食物习惯制度节日等等。
他们这几个人都了伪装,就像是普通的旅人,所以也没有引起什么注意。这一路上,她们去过繁华的都城,也去过偏僻的山村,如入无人之境的进入皇去看过那些王公贵族,也在贫穷区里见过那些没有食物果腹,瘦的惊人的人们。
寸步不离,至少不会让她在他们保护不到的地方。
热闹街市上的叫卖声声,街边飘着一不知从哪里传来的食物香味,让来往的人们都不自觉的鼻子。昨夜刚下了一场雪,街旁人家的黑瓦屋上积着一层薄薄的白雪。街上的积雪早就被清理干净了,来往的人群喧闹声冲散了严冬的冷意,带出一的年味。
苍穹也穿着斗篷,手旁放着她的小手套和春华准备的水袋小手炉,一手护在她的肚子上,一手支在桌上,笑看着她吃。
五岁的张昭华,依旧是一只萝莉,即使眼界开阔了不少让她更加内敛成熟,但是加上这么个外表,也不过是让人觉得这孩子装起严肃的样子真可爱而已。发在两边扎成了两个小包,上面系着和衣服同色的红丝带,上穿着大红色的棉袄,雪白的领子衬得她玉雪可爱。手腕上还着只银镯子,上面的铃铛随着她的动作发出清脆的叮铃响声。
所以那些什么薄薄的保的裙子,满是西式风格或者各种合了那些家伙恶趣味的衣服,她都没再穿,穿的都是些和这里的孩子差不多的衣服,每天都像是个福娃娃,看上去喜气的很。